一、刑事检察办案质量稳步提升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随县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6人,不捕89人,不捕率36.33%。共决定起诉440人,决定不起诉152人,不起诉率25.8%。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134人,排在第二位的是交通肇事罪43人,排在第三位的是盗窃罪29人,排在第四位的是故意伤害罪22人,排在第五位的是滥伐林木罪23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0%以上;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院共提出量刑建议401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362人,占提出总数的90.27%;对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394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8.25%。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1年,随县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51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51件,监督意见采纳率100%。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随县检察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8件,已纠正38件,监督采纳率100%。
3.刑事抗诉。2021年,随县检察院共提出抗诉4件 ,上级检察院支持3件。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随县检察院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件,已纠正2件,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1年,随县检察院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人,已纠正1人,纠正率100%。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件,已纠正3件,纠正率100%。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人,已纠正6人,纠正率100%。对财产刑执行中的违法违规情况提出纠正5件,已纠正5人,纠正率100%。
二、民事检察办案效果进一步凸显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随县检察院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随县检察院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件,法院同期采纳4件,采纳率100%。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随县检察院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件,法院同期采纳3件,采纳率100%。
(四)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1年,随县检察院共支持起诉6件,均为支持农民工起诉。
三、行政检察办案效果平稳推进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随县检察院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件,法院同期采纳3件,采纳率100%。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随县检察院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3件,法院同期采纳13件,采纳率100%。
(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1年,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5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常态化开展,更加充分发挥诉前程序功能
(一)立案情况。2021年,随县检察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4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4件,占立案总数的9%;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40件,占立案总数的91%。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2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7件,英烈保护领域5件,新领域10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随县检察院共开展诉前程序44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4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40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1年,随县检察院共提起公益诉讼6件,占同期立案数的13.63%。其中民事公益诉讼4件,行政公益诉讼2件。同期,法院作出生效裁判6件,判决支持6件。
五、涉未成年人犯罪特殊保护力度加大,成效显著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随县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捕3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7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随县检察院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6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随县检察院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共对4名未成年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辩护。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社会调查25次。深入开展法治巡讲、法治讲座6次。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4人。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5件次,协调解决高校入学1人。
六、信访化解效果明显,司法救助主动性增强
2021年,随县检察院各类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案件线索184件,其中重复信访9件,占信访总量的4.89%。
2021年,共开展司法救助11人,发放救助金28.2万元。
七、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力度加大
2021年,随县检察院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43人,起诉100人,举办涉营商案件公开听证活动25件次。依法对涉营商环境案件侦查活动进行监督,提前介入侦查8件,监督立案9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人次。
八、院领导带头办案,示范引领作用明显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随县检察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共161件,占入额检察官办案数量的13.08%。检察长(副检察长)主持召开公开听证11件次。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1年,随县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