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依靠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县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县检察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多个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5件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非诉执行监督和认罪认罚工作分别在全省、全市作典型发言。
一、积极展现政治担当,全力投入疫情防控
疫情就是命令。面对“大疫”,我院坚持把防控视为最大责任,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
——切实履行社会责任。48名检察人员闻令而动、恪尽职守,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主要领导坚持每天在联系乡镇驻点督导;驻村扶贫工作队就地转化为防疫工作队,配合基层扎紧扎牢疫情防控防线;党员干部主动报名,下沉社区、卡口、医学隔离观测点参与一线防控。组织全体检察人员为随县疫情防控捐款,牵线爱心企业向随县红十字会捐献健康饮品,助力疫情防控。1名检察人员被市委评为全市抗疫先进个人。
——依法办理涉疫案件。坚持防疫办案两不误,依法办理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案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涉疫刑事犯罪,对周某妨害公务案快捕快诉。恪守客观公正原则,对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张某体涉嫌妨害公务案依法从宽处理。周某妨害公务案、张某体妨害公务案均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涉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构筑科技战“疫”防线。充分发挥智慧检务科技支撑作用,最大限度降低传染风险。运用远程视频提讯、远程视频庭审等系统,实现“不用见面的讯问、庭审”51人次。对重大典型案件网络公开审查听证3件次,“云上随县”等网络同步直播庭审,提高办案质效。借助信息化技术开展在线实时督察,实现“不用接触的工作巡察”。实现检察人员零确诊、问题零发生、工作零失误、办案零梗阻。拍摄的疫情防控微视频《小小的心愿》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新媒体作品一等奖。
二、持续优化检察供给,持之以恒服务保障大局
服务大局是政治使命。我院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始终坚持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为经济发展和市场主体提供“订单式”司法服务。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紧盯“六清”工作目标,切实提高办案质效,在全市率先实现案件清结。共依法批捕黑恶势力犯罪26人,起诉54人。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原则,追捕2人,对不构成黑恶犯罪的13人依法不予认定,做到除恶务尽与坚守法治相统一。坚持深挖整治,向纪委监委移送线索30条,已有30名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名公职人员被审查调查。加强对涉案财物追缴、处置的监督,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坚持“标本兼治”,发出促进综合治理检察建议3份。办理的曾某洪涉黑案作为全市典型案例在全省新闻发布会上发布,该案办案团队被市扫黑办作为“优秀办案团队”向省扫黑办推荐。
——更加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开展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领域犯罪专项打击,依法起诉12人,检察环节帮助投资者挽回损失20余万元。决战脱贫攻坚,加强项目扶贫,先后投入帮扶资金100余万元,定点帮扶村全部脱贫摘帽。向4名因案致贫的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余元,实打实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围绕污染防治,依法起诉非法采矿、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69人。切实履行长江大保护的检察责任,依法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2人。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补植复绿200余亩。与河南省桐柏县等六地检察机关深化协作,立案办理涉桐柏山淮河源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8件,共筑桐柏山淮河源生态屏障。
——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坚持平等保护,做到宽严有度。持续贯彻“新鄂检十条”,依法办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妨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犯罪4人。坚持少捕慎押慎诉理念,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等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不捕1人,不诉2人,对在押各类企业人员逐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1人,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坚持无事不扰、有呼必应,深入湖北晟鑫、中威等走访调研,为企业送政策、解难题、增信心。组织开展“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凝聚共识,共商发展。
——竭力做好司法为民“八件实事”。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用行动践行“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深化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依法妥善处理信访118件,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成功化解信访积案3件。建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会商机制,受理律师申请事项90人次,提供电子卷宗52件次,疫情期间克服困难协调律师异地阅卷,优质服务得到律师点赞。紧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法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2人,帮助追回劳动报酬10万余元。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开展“惩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依法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3人,提起2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依法督促关转11家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行为的桶装水生产企业,协调解决企业员工安置难题,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行动,针对农地污染、自来水质不达标、养殖污染等突出问题,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2件。
——深入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373人,占比90.3%,量刑建议采纳率96.6%,位居全市第一,认罪认罚工作在全市检察长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加强释法说理,做好案件宣传,《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湖北日报》等采用23篇。注重从“小案件”中发现“大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堵塞漏洞检察建议4份。组织公开听证、公开答复22次,促进案结事了。
三、全面履行监督职责,维护法治权威和公平正义
公平是法治的生命。我院坚持把具体办案放在社会治理大格局中去把握,充分发挥检察工作在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努力把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更优的治理效能。
——做优刑事检察。强化刑事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97人,提起公诉336人。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9件;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6件次;纠正漏捕4人,纠正漏罪漏犯25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0人,不起诉8人,制作的周某涉嫌诈骗案不起诉决定书等文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和提请抗诉4件4人。依法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6件,监督收监执行2人,纠正脱管漏管26人;依法对重大案件开展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12件。深化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与县法院联合出台衔接配合意见。
——做强民事、做实行政检察。树立精准监督理念,依法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7件,发出检察建议14份,全部得到整改落实。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解难,及时监督纠正人民法院解除对重庆民营企业家张某银行账户违法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擦亮非诉执行监督品牌,监督纠正4件涉及群众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终结执行案件,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作经验交流。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诉源治理,与县司法局联合推进复议阶段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调处并化解行政争议3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办公益诉讼案件42件,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95%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得到解决。对发出检察建议后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向法院起诉1件。通过办案,共督促治理被毁损林地和耕地200亩、被污染水源地和河流湖泊60亩,清除各类固体废物 7000吨,清理河道3公里。积极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在城区内开展窨井盖安全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守护群众脚下安全。办理的均川镇养殖污染系列案件,取得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效果, 获《人民日报》、学习强国、《检察日报》、随州电视台宣传报道,得到全国人大代表点评点赞。办理的封江口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某石材厂非法占用耕地行政公益诉讼案等2件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纪委监委的沟通衔接,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提前介入、相互配合制约机制,增强惩治腐败合力。对监委移送案件,决定逮捕7人,起诉8人。突出大要案办理,对吴某金等2名处级干部依法提起公诉。依法履行检察机关对有关职务犯罪的侦查权,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等渎职犯罪1人。相关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
——加强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人,起诉7人。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从宽处理,依法不批捕1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动落实性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从业限制等制度,加强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护和司法救助,相关工作获《湖北日报》深度宣传报道。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成立随州市首个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与保护中心落实落地。
四、深化司法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改革是发展的动力。我院坚决贯彻落实各项重大改革部署,以改革新突破助推检察工作新发展。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合理设置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激励、督促检察官把案件办到极致、办到最好。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健全完善检察官履职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检察官依法用权。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带头阅卷、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直接办理案件117件。认真落实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制度,坚持每季度对办案数据进行全面分析,找短板、补弱项、促提升。
——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放权不放任,建立数据质量核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活动4次,发现和纠正错填、漏填等案卡填录不规范问题108处,办理流程监控48件,推进检察人员规范办案,1件流程监控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常态化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结果呈现与成因剖析,案件分析到案、到人,评查案件33件,并将评查结果纳入办案人员业绩考核。
——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以全省政法信息化“1234”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顺利完成远程讯问、远程庭审、远程视频接访、检察工作网“三远一网”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数据中心“三个中心”落成并投入使用,检察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实施装配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等,有效提升检务管理信息化水平。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全面梳理去年县“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检察工作。深入开展班子成员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访活动,真心实意听取意见建议。推进检察开放日活动常态化,100余名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院。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公开程序性信息 430条,重要案件信息6条,公开法律文书312份。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议和各类活动34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全面加强检察宣传工作,在国家级、省级主流媒体发稿67篇,新媒体综合指数在全省检察机关排名第5,新浪微博影响力排名全省第2,检察宣传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
五、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打铁必须自身硬。我院始终坚持以更高标准把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建设和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建设推进到位,锻造一支“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
——坚持政治建检。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始终,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统一起来,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健全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规范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领导干部讲党课48次,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积极参与社区“访民情、议民事、解民难”活动,指导社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坚持素质兴检。开展业务培训、竞赛、岗位练兵10期,选派干警参加高检院、省院、市院调训31期98人。落实“学员即教员”制度,督促参训学员通过集中培训、辅导讲座等形式开展讲学传学。用足用好“检答网”,使用“检答网”达2256人次,解答疑难问题57项。着力构建大调研大信息工作格局,发表高质量论文2篇,编发检察信息23篇,被上级采用16篇。办公室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集体,一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二等奖。
——坚持从严治检。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打造责任落实闭环链条。扎实做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严密防范办案廉政风险,严格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积极开展违规违法利用不起诉权相关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切实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秉持“严管就是厚爱”理念,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7人次,批评教育1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次。常态化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引导干警存戒惧、守底线。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不忘初心、实干笃行,争做绝对忠诚的表率,保持一抓到底的定力,营造团结干事的氛围,锻造求真务实的作风,涵养风清气正的生态,各项工作展现新气象,这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及各位代表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随县人民检察院向长期关心和支持随县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对照职责使命,我们深知新时代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践行检察工作新理念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服务大局的措施有待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三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协调充分;四是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院将高度重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只有心中装着人民、一切为了人民,检察事业才能生机勃勃,检察工作才能行稳致远。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答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人民满意答卷。
——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上旗帜鲜明。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
——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上一以贯之。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找准法治需求与司法办案结合点,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安全等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认真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更好地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在强化监督维护公正上持续发力。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强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进一步聚焦主业,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以更大力度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在落实各项改革部署上不打折扣。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释放内设机构改革动能。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做实检察官业绩考评,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在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上全面从严。坚持严管厚爱、抓早抓小,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严字当头,深化省检察院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持续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过硬举措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务实重行,把人民的期望变成我们的行动,努力为随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