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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8-07-02      

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20日在随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建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随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着力加强检察业务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提高自身建设水平,为“三个随县”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一、积极主动融入大局,千方百计服务随县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我院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自觉将检察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着力增强服务大局实效。

一是积极维护经济发展环境,为经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切实增强“环境”意识,高度重视为经济发展营造平等、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捕起诉金融诈骗、非法经营、非法传销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66件127人。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5件18人。秉持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理念,按照省院“鄂检十条”相关要求,积极深入25家非公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召开22次非公企业家座谈会,100余名企业家代表参与座谈。坚持惩防并举,掌握分寸节奏,依法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款物、慎重发布涉企案件信息,共办理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案件16件24人。延伸服务触角,建立服务非公经济检察服务站。印制服务非公企业联系卡和宣传手册各1000余份,印发“以案说法”专刊500份,为非公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是突出打击民生领域犯罪,着力维护和保障民生。与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此类犯罪案件15件15人。积极开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11人。对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批准逮捕37件48人,提起公诉70件83人。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校、机关、社区、企业普及法律知识,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宣传教育40余次。充分利用检察门户网站、检察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信息1320条,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

三是积极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三万”、结对共建和精准扶贫等活动,共投入60余万元帮助驻点村、帮扶村完善村级阵地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联系服务企业,深入企业进行专题调研,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积极落实重点项目领导包保责任制,定期深入包保企业实地了解情况,及时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面临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践行五大理念,扎实推进为民共享“三民工程”,开展法治工作人员进社区活动,建立社区检察服务站,开展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工作。积极参与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活动,在部分乡镇中学设立“青少年维权岗”,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

二、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全力维护随县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我院把维护随县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重中之重,依法惩治犯罪,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努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

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平安随县、法治随县建设。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源头治理,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970件1275人,提起公诉1477件1829人。批捕、起诉案件法定时限审结率、审查批捕准确率和起诉有罪判决率均为100%。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批捕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605人。严厉打击涉毒犯罪,依法批捕起诉贩卖毒品等涉毒犯罪嫌疑人132人。依法批捕起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624人。依法批捕起诉“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525人。依法办理了随县首例危害食品安全案和首例利用互联网销售非法彩票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刑事政策。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社会危险性较小的案件,以及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的轻微刑事案件,决定不批捕306人,不起诉114人。全面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落实未成年人亲情会见、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开展社会调查等制度,依法对2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积极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职能,对已消除社会危险性,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21份,已有19份建议被采纳。充分运用刑事和解机制,促成当事人刑事和解27件27人,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积极主动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推动涉检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五年内未出现一起非法信访案件。完善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机制,落实信访积案排查机制,积极化解涉检涉诉矛盾。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妥善有效化解矛盾纠纷13次。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案件的释法说理工作,息诉罢访28次。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案件评议工作,推进人民监督员规范介入化解矛盾24次。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开展法治宣传17次,印制宣传资料10000余份。

三、坚定不移严惩腐败,切实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五年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一是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9件80人,其中,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34件58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15件22人。严肃查办大要案30件42人,参与查办了武钢集团原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张某(正厅级)、长江传媒原常务副总经理华某(副厅级)专案,依法查办了随县教育局原局长周某受贿案,随县粮食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储备库主任罗某玩忽职守案,随县安居镇中心学校盛某涉嫌挪用特大公款案件等。严肃查办行贿犯罪案件,对9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肃查办教育系统、粮食系统、征地补偿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12件20人。严肃查办村镇最基层的腐败犯罪,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依法查办村干部贪腐案30人,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二是加强职务犯罪预防,促进标本兼治。结合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剖析成因,完成案例分析报告57份,完成预防调查报告10份。深入推进“检企共建”,积极帮助16家企业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增强企业员工的法治观念,帮助企业打造优质工程、廉洁工程。构建综合性预防体系,深入机关单位、企业、学校举办各类预防专题讲座26场次。为企业和相关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中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15次。积极延伸检察服务触角,建立服务企业、社区检察服务站3个,通过检务公开、法律咨询、接待来访、受理申诉、职务犯罪举报等形式,拓宽服务工作渠道。

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办案,严肃办案纪律。坚决贯彻落实高检院“八项禁令”和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监督的七项具体措施,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改进司法作风。认真落实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和听取律师意见制度,拓宽发现和纠正侦查违法行为渠道。严格执行省检察院“四个绝对禁止,一个必须实行”铁的办案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审批、看审分离等制度。重点加强对干警执行办案纪律、安全办案等工作的监督,杜绝安全责任事故,把办案安全制度落实到办案全过程。

    四、依法加强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倾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我院始终坚持宪法定位,切实把功夫下在监督上,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能力,以严格、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一是全面加强诉讼法律监督。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8件,撤案31件,审查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84件,向侦查机关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26份。加强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共追捕漏犯59人,追诉漏犯52人。我院办理的“聂某危险驾驶案公安机关违法没收保证金监督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量刑不当、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的刑事案件依法提出抗诉32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深入各乡镇司法所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并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64人;完善驻所检察机制,发现并纠正4起超期羁押案件,发送检察建议2份。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监督各类民事行政案件82件。积极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拓宽监督的广度,实现监督全覆盖。

二是全面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严格按照省院司法办案权限清单,以司法责任制为主线,规范办案权限。对照市院抽样评估反馈意见,积极制定整改方案,将办案流程和办案要求落实到位。严格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确立专人专档管理。切实加强对办案流程的监控,对办案活动实行网上全程、实时、动态监管,对发现的办案程序、文书使用、涉案财物、强制措施等不规范问题,及时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确保案件程序公正。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专项评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案件质量进行检查,对捕后不诉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列出问题清单,倒逼司法规范。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对业务部门开展案件风险评估预警进行巡查、督办,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三是全面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外部监督。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司法体制改革、提起公益诉讼、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等工作。积极主动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报告和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答复反馈。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我院关于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工作。院领导班子积极走访全县所有乡镇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积极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非公企业代表参加活动,征集意见建议。对经审查拟不起诉的重大刑事案件,主动邀请公安机关列席检委会,接受办案人员的监督。

五、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促进服务大局创新发展

五年来,我院充分发挥检察改革对基层院建设的推动作用,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握全局,稳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

一是积极开展内部整合、司法责任制等改革工作。围绕“落实、增效、规范、创新”的改革目标,相继启动了内部整合、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位一体”检察改革工作,人力资源进一步优化,执法办案效率显著提升,办案整体合力逐步显现。改革成果和经验得到高检院和省院的充分肯定,高检院政治部主任王少峰亲临我院调研指导,贵州省六盘水市院、省内十堰市院等多家单位来我院学习交流改革经验。积极推进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改革,目前财物省级统管工作已成功运行。按照省院相关要求,顺利完成检察官职务套改和司法警察警员套改工作,并通过审核。目前正在进行检察官工资改革工作,确保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深入推进。

二是依法推进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依法行政和维护法律权威具有重要作用。我院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将公益诉讼作为新时期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新举措来抓,将公益诉讼作为建设和谐随县、法治随县的新方略来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责任人,认真分析研究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政策,赴山东四市六个检察院实地考察,借鉴经验。积极排查案件线索,寻求上级院的指导和帮助,谋求最大成效。目前,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条,已作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前置程序发出检察建议2件。

三是创新工作思路,积极传递公正司法正能量。积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对关键证据的审查力度,批捕公诉部门检察官多次深入案发现场对关键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探索“互联网+检务”新模式,提高新媒体时代检务公开整体效能。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拓宽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渠道和监督范围,强化与人民监督员工作联系,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各类活动18次。规范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共列席审委会20次。

六、坚持从严治检,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五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以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为基点,深入推进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廉洁司法。

一是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上下功夫。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守讲树”主题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强化思想理论武装,补足“精神之钙”。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打造“学习型、团结型、廉洁型、实干型”领导班子为目标,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发挥领导干部龙头作用,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共集中学习17次。以支部“主题党日+”为主线,进一步提升全体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对检察干警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

二是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上严要求。全面压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自觉践行“四种形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明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系,并对责任予以分解,细化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入额检察官、党支部书记的责任范围。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充分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上,全部实行上会讨论、会上研究、集体决策。扎实开展“以案为戒、正风肃纪”专项活动,以“零懈怠”的态度狠抓作风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肃贪反腐。

三是在加强能力素质建设上求实效。以打造有理想、讲文明、能作为、敢担当的检察队伍为目标,构建政治理论、业务素能、操作技能三大培训体系。开展检察干警自主轮岗活动,举行“守讲树”和“两学一做”专题演讲比赛,组织干警学习讨论党章、党史和《准则》《条例》,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授课、指导PPT制作,安排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开展模拟检委会等活动,提升了干警的综合能力。以教育培训为依托,补齐“学习”短板,组织检察干警参加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专业培训,促进了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以丰富的业余活动为载体,培育团队精神,组织开展义务植树、送法进校园、户外拓展、义务献血、庭审观摩等活动,不断凝聚干事创业的合力,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扎实开展“查找短板、补齐短板”专项活动,采取内外结合、上下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的方式,从六个方面深入细致查找各类短板10余条,边查边补,即找即补,提高了检察干警的能力素质,增强了检察工作的整体效能。

五年来,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强化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建设等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相继获得“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示范办案工作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全省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累计有40多个部门和干警受到省、市、县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随县人民检察院向长期关心和支持随县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从业务工作上看,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法治建设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要求;从队伍建设上看,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任务艰巨;从检察改革上看,检察官监督管理考核等方面的措施还不够细化;从检务保障上看,检察工作中的科技实际应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院将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自觉接受人民监督,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检察工作安排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检察工作体制机制必然发生一些改变,但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始终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力量源泉不会改变,服务发展始终是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不会改变,司法为民始终是检察工作的本质要求不会改变。我院将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县委的绝对领导之下,积极主动接受县人大的有力监督,紧紧依靠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充分履职、服务大局、规范司法、促进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2017年,我院将坚定不移贯彻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着力点,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和全面从严治检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夯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基础。全面加强我院党组、党总支和党支部建设,全面加强和完善各项党的制度建设,全面丰富学习教育活动载体和内容,全面实现党章党纪党规在检察机关得到有效执行。

二是以服务随县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强化检察工作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把司法办案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基本手段。切实落实“护幼、容错、不赦罪”要求和省委政法委“十六条”意见,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健全以群众诉求为中心的多元矛盾化解机制,深化刑事和解工作。加强检察环节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社会稳定形势研判和检调对接工作。

三是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为切入点,切实提高履职能力。牢固树立“人才兴检、实干兴院”的工作理念,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努力形成具有随县特色的检察文化。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坚决落实八项规定,全面压实“两个责任”,确保队伍纪律严明,作风优良。

四是以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为保障,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主体地位,全面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统筹推进组织体系、管理模式、工作机制的完善和创新,进一步探索人员的科学合理搭配,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和完善考评机制,建立职责清晰、工作量化、实绩公开的考核评价体系。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和对权力的司法监督。

五是以努力提升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司法公信力为基础,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认真落实依法治国新要求,坚持不懈推进严格司法、文明司法、公正司法。在“四个加强”上提升法治化水平:加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四个下功夫”上提高司法公信力:在提高案件质量上下功夫,在尊重和保障人权上下功夫,在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上下功夫,在推进检务公开上下功夫。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的重要保证,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随州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凝心聚力,务实进取,为保障和促进随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