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人民检察院二O一七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随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上半年,随县人民检察院在市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切实强化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随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抓好保驾护航工作
(一)聚焦“绿色随县”发展,积极推进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一是深化服务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以来,我院通过召开专题党组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各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服务“绿色随县”发展的理念。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方案,实化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各部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支持,随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陈兴旺同志和随县县委政法委书记刘加进同志对我院工作方案作出重要批示并给予充分肯定。积极走访相关职能部门16次,走访企业10家,召开座谈会1次。二是聚焦司法办案,依法全面履职。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重点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狩猎等多发高发的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今年来,我院共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3件17人。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强化对林业、环保、国土、水利、农业等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监督县林业局补录案件89件,对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2件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件6人。积极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件,积极监督县水利局依法履职。结合办案积极开展生态修复补偿工作,在办案中充分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对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的行为人主动采取补救措施的,依法从宽处理,依法作出不批捕2件2人,复绿面积120余亩。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法治水平。积极主动加强与县公安、环保、林业、国土、水利等行政执法机关的密切联系,开展调研走访活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构建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积极参与随县石材产业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与县林业局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大协作力度,共查处违法企业及个人行政案件62起;投入各类机械设备2930台,劳动力21700人次,整治平台、边坡312个,点播橡子24.3万斤,栽种湿地松苗230株,播撒灌草种子2万余斤,复绿面积达8151.9亩。结合县委“绿满随县”行动,与精准扶贫工作对接,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帮扶村进行植树造林活动,营造“检察林”100亩。四是加强工作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检察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开设“绿色环保行动派”专栏,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和政策法规,传播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的“好声音”,今年来,共发布宣传7期,其中,被省级媒体采用2篇,市级媒体采用3篇。积极主动向上级院报送专项活动相关信息7篇,其中,被省院单独采用2篇,被市院单独采用2篇、综合采用2篇。
(二)聚焦“富强随县”建设,积极维护随县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增强“环境”意识,高度重视为经济发展营造平等、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捕起诉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方案案件4件4人。继续狠抓“鄂检十条”和我院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五项具体措施”的落实,深入非公企业了解发展状况和困难,共走访非公企业10家,召开非公企业家座谈会3次,依法办理涉及非公企业案件9件15人,办理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案件2件3人。切实推动“四联一包”工作落实,扎实开展联系重点企业、联系重点项目,定期深入企业实地了解情况,及时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面临的问题,积极破解发展难题。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我院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投入扶贫资金20万元,通过产业扶贫带动精准扶贫工作。
(三)聚焦“法治随县”建设,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积极参与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开展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工作,检察长接访15人次。落实信访积案排查机制,积极化解涉检涉诉矛盾。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案件评议工作,推进人民监督员规范介入化解矛盾3次。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扎实开展联系县域市级人大代表全覆盖工作,组织召开座谈会;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公众开放日”等各类活动8次。进一步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0场次。
二、立足职能强化监督,着力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
(一)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更加注重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投入平安随县、法治随县建设,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源头治理,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86件105人,提起公诉135件165人。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批捕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35人;严厉打击涉毒犯罪,依法批捕起诉贩卖毒品等涉毒犯罪嫌疑人14人;依法批捕起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24人;依法批捕起诉“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26人。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共批捕起诉电信诈骗犯罪5件13人。
2.更加注重保障人权。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社会危险性较小的案件,以及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的轻微刑事案件,决定不批捕17人,不起诉11人。恪守罪刑法定、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等原则,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批捕7人,不起诉8人。全面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落实未成年人亲情会见、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开展社会调查等制度,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
3.更加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在拟作出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决定时,评估是否可能引发或激化矛盾,及时制定依法妥善处理和化解矛盾。完善司法文书说理机制,就检察机关所作决定充分阐明事实和法律依据,促使当事人消除疑虑、及时息诉。坚持主动、规范、及时救助原则,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发放救助资金2万元。积极办理县委交办的信访积案3件,我院作为领办单位,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及时赴相关乡镇了解情况开展工作,通过约谈、思想教育、释法说理等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依靠法律途径解决自身诉求,该3起信访积案已得到成功化解。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1.准确领会党中央意图,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定位,讲政治、顾大局,坚决拥护改革,确保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分管领导不变,办案组数量不变,办案干警人数不变。院党组先后三次专题听取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情况汇报,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当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与自侦干警交心谈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
2.抓好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今年来,我院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其中,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4件4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立案侦查的案件涉案金额均在20万以上。一是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的办案思路,在去年查办安居镇中心学校盛某涉嫌挪用特大公款案件的基础上,深挖案件背后存在的失职渎职问题,依法查办安居镇中心学校原校长肖某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二是继续加强与纪委的沟通协作,依法查办县纪委移交县财政局万某涉嫌贪污受贿案件1件1人。三是积极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配合,依法查办随县工商局余某涉嫌受贿案件。我院对肖某、万某、余某立案后,迅速出击,快侦快办,目前三人均已被移送审查起诉。四是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按照市院的统一部署,立案查处杨某涉嫌行贿犯罪2件2人。面对案件下滑的严峻形势,我院职务犯罪侦查部一方面积极清理积压案件线索,对过往线索初查不立案3件4人,有效地化解了群众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另一方面,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案件线索,目前已储备有较大成案可能的线索2条,为下一阶段工作打下基础。
3.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和精准预防,构建综合性预防体系,深入机关单位、学校、社区举办各类预防专题讲座4场次,开展法制宣传6次,切实把以案释法工作做到百姓家门口。深入推进检察服务站建设,以随县经济开发区检察服务站为依托,加大服务站建设力度,完善服务内容,大力开展送法进企业工作,将法治精神、法治文化送到企业家和企业员工身边。积极推进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充分结合“检企共建”,在湖北双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立法治宣传警示长廊,充分利用展牌、展板、橱窗、文化墙等多种宣传载体,将法治精神充盈到企业的各个角落。推进职务犯罪源头治理,向企业和相关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中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8次。
(三)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
1.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监督。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为依托,重点监督有案不立、以法代刑等违法问题,积极深入推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平台全联通,监督全覆盖。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7件19人,公安机关已立案13件15人;向公安机关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4件18人。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活动,与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此类犯罪案件12件。加强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共追漏罪5人,追漏犯3人,纠正漏捕8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共派员出庭支持公诉129件次,向审判机关发出量刑建议88份,采纳率100%。对量刑不当、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的刑事案件依法提出抗诉2件6人。
2.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全面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由被动审查向主动审查转变,由公诉阶段向侦查和审判阶段延伸,共办理各类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件,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5份,全部被办案机关的采纳。进一步健全驻所检察机制,安排专人驻所,建立完善的驻所检察台账,认真落实检察官约谈制度,通过驻所检察发现并依法监督县法院交付执行违法案件5件,发现并监督县法院超期羁押案件2件。以执检子系统的上线运行为契机,结合随县实际,我院所有执检案件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共创建各类执检档案660条,其中监禁刑执行检察档案105条,监外执行检察档案168条,财产刑执行检察档案387条,为执检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狠抓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发现并监督县法院对监外罪犯交付执行违法9件,发现并监督县司法局漏管1件,办理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提请审查案件2件,联合县司法局赴5个乡镇司法所开展监外执行检察,并受邀为全县司法所长进行了社区矫正专题培训。
3.大力推进民行检察工作。大力宣传民行检察职能,联合职务犯罪预防、未检等部门深入乡镇开展法制宣传,解答群众咨询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充分运用我院“两微一端”宣传平台,积极刊载检察机关民行检察监督工作职能,方便群众了解申请监督渠道。扎实开展违法调查工作,先后6次调取卷宗,并赴县法院各业务庭进行调查。今年来,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4件,同比增长75%,其中,民事审判活动监督1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4件,行政审判活动监督1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7件,行政公益诉讼前置程序1件。
(四)全面履行案件管理职能,提升案件管理水平
1.大力推进硬件设施建设。我院准确把握案件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司法体制改革赋予的新任务,转变司法方式的新要求。以创建全省案件管理示范建设基础院为契机,科学谋划,积极主动向县委主要领导和上级领导汇报争取支持,案件管理大厅的前期报建工作已得到县委领导审批同意。我院严格按照省院下发的《案件管理大厅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分管领导带队赴宜昌、十堰等地检察院考察学习,并与设计单位做好了前期的规划设计,科学合理地设置了案件受理区等各种功能区。案件管理大厅项目建设计划将进入招投标程序,为我院案件管理工作的提档升级提供硬件支撑。
2.着力充实案管工作队伍。一是配强案件管理队伍,把业务经验丰富、统筹协调能力强、具有分析研判和信息化应用能力的优秀人才配置到案管工作岗位上。改变过去控申、案管“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局面,目前我院案管工作配备了三名青年干警,他们均具有业务部门工作经历。二是科学设置案件管理岗位。各业务部门均配置了流程监管员,各流程监管人员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流程监控工作。三是加强素能培训。根据岗位职能要求,围绕“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有针对性的组织各部流程监控员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岗位人员履职能力和水平。
3.统筹推进各项制度建设。我院紧紧对标案件管理示范基层院建设标准,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通过制度建设强化流程指引,引导干警牢固树立规范司法意识。按照案件管理工作不同功能区的要求,制定《随县人民检察院案件受理实施细则》、《随县人民检察院律师接待实施细则》、《随县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随县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随县人民检察院律师阅卷保密规定》、《随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等六项制度规定,对已经制定的进一步修改完善,为案件管理的规范操作提供制度保障。
4.立足案管职能,认真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聚焦案管工作职能,逐一对照职责权限清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夯实案件管理的各项基础性工作,真正实现监管全覆盖。今年来,案件管理部共受理案件293件,法院判决书177份,均按要求录入系统;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1件,口头提示16件,通报130件;接收入库涉案物品8件,办理出库5件;受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登记47件次;对业务部门办理的385件案件开展风险评估,评估风险案件9件,并制定处置预案;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694条,公开各类法律文书203件;制作电子卷宗293件,制作率100%;认真落实“日清月结”工作,对3140余件案件进行了清理,并完善了案卡内容;对我院入额检察官办案情况进行通报2次。
三、探索创新深化改革,着力增强检察事业发展动力
(一)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落地。一是规范案件分配机制。确立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由案件管理部统一将案件分配至部门检察官。二是严格案件流转程序。对各类案件办理流程进行规范,案件受理、流转、案件审批和指挥指令全部在系统内运行,实行全程留痕管理。三是推进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制度。制定了《随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直接办案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领导干部直接办案的案件范围、办案数量和办案方式,我院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51件。四是严格落实入额检察官绩效考核制度。结合省院制定的《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试行)》,我院已经完成了《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初稿)》,具体的细节和内容正在进一步完善之中。五是规范内部机构名称,完善权力清单。严格按照市院《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内部整合改革的通知》精神,规范我院内部机构名称,并将整合改革的落实情况向市院汇报。结合最新的省、市、县三级办案权力清单,印发最新的司法办案权限划分手册,对各业部部门、各类人员的权限进行明确划分,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要求。
(二)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改革工作。4月6日,随州日报头版头条刊登“河道违章房强拆五年无果‘踢皮球’执法何时休”,曝光了随县唐县镇溠水黑屋湾水库库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因“踢皮球”执行而未依法拆除的问题,我院了解到相关情况后,依职权迅速启动了法律监督调查程序,多次深入现场勘查、走访了解,研究相关法律问题,并及时向县水利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积极协助公益诉讼案件起诉工作,为确保去年办理的两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起诉质量和庭审效果,我院积极协助案件起诉院武昌区院、枝江市院做好补充取证、配合取证等工作,目前该两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已全部判决生效。
(三)探索建立刑事速裁案件办理机制和向基层派出所派驻检察官工作。为优化我院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办案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我院积极加强与县法院沟通协作,与县法院工作人员共赴深圳宝安区、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法院考察学习刑事速裁先进经验,分析往年刑事办案数据,从案件类别、数量、法院判决宣告刑等方面综合分析,将交通肇事案件(非逃逸类)、危险驾驶案两类案件确定为现阶段我院试行快办快结的类案。今年3月,组织随县公、检、法、司四家联合召开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研讨会,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就类案快办案件达成一致,实现快侦、快结、快捕、快诉、快判。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持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相结合原则,我院主要领导积极向县委政法委进行汇报,与县公安局加强沟通联系,已达成初步共识,拟向随县公安局厉山派出所派驻检察官。
(四)创新工作思路,积极传递公正司法正能量。积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对关键证据的审查力度,批捕公诉部门检察官多次深入案发现场对关键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探索“互联网+”检务新模式,提高新媒体时代检务公开整体效能。积极主动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联系,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建立定期联系会议机制与信息通报机制。坚持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共列席审委会6次。
四、固本强基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以党建促队建,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来抓,实现以党建带队建、转作风、促发展。一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干警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不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二是强化党的组织建设。立足我院部门职能调整和人员调整情况,积极对我院党总支和党支部进行改选,夯实党的组织建设。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大力加强党支部建设,创新活动载体,积极与精准扶贫村党支部联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凝聚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努力打造政治素养坚定、专业素能全面、综合素质深厚的检察官队伍,我院机关第一党支部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三是不断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以打造“学习型、团结型、廉洁型、实干型”领导班子为目标,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龙头作用,围绕提升领导班子的“核心领导力、示范引领力、向心凝聚力、决策执行力、拒腐免疫力”等五项能力,制定院党组中心组2017年理论学习计划,每月末按时召开,并安排党组成员、检察官和支部书记代表畅谈学习体会;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带头做表率、带头守廉洁,树立了领导干部的先进性形象。
(二)强化规矩意识,大力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在抓日常、管细节、重长效上下功夫。一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全面压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我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案》的相关规定,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自觉践行“四种形态”。坚持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检察官、党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采取定时通报上级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典型案例,组织干警赴湖北红安县烈士陵园接受红色教育等方式,促使干警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二是狠抓日常管理,加强内部监督。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各项检令检规,我院纪检组不定期对工作作风、机关管理、警车管理、办案安全等进行督查。加强对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禁止性规定进行督促检查,对苗头性问题及时通报批评,严肃整改,坚持“治早病,治未病”,全院干警工作作风明显得到好转。今年来,共进行检务督查16次,发出督查检查通报3期。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制定和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提升我院内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凡是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大额资金使用以及干部任免奖励等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聚焦素能培训,大力推进能力素质建设。以打造有理想、讲文明、能作为、敢担当的检察队伍为目标,提升检察队伍公正司法的能力。一是重视教育培训工作。积极组织检察人员参加上级机关和地方组织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100余人次,提升了检察队伍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继续开展青年干警理论素养培训班,拓宽授课范围,创新授课模式,共邀请党校教授、组织部领导等授课3次。二是全面推进青年干警成长工程。着眼于检察工作长远发展,对青年干警实行跟踪式教育管理。制定我院2017年青年干警成长工程工作计划,通过开展理论学习、红色教育、讲学制度、文体活动、业务竞技、列席检委会、“法眼”采访、“随检先锋”社会实践、青年干警轮岗、打造干警风采录等十大活动,不断提升青年干警素质能力。今年来,共开展理论学习9次,接受红色教育1次,文体活动3次,列席检委会12人次,社会实践活动9次。三是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以争创先进基层检察院、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争创省级文明接待窗口为抓手,积极落实市院“一院一品”工作部署,研究出台《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创新、品牌创建”实施方案》,确立了“1+N”的创新工作模式,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举全院之力,统筹安排,精心筹划,成功举办随县第一期道德讲堂总堂,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
(四)夯实基层基础,持续强化检务保障工作。一是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围绕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的“互联网+”检务思维理念,全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赴先进基层检察院实地学习考察信息化建设情况,制定我院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二是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建和完善各项功能室,为干警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的环境。模拟法庭、检委会会议室、多功能会议室、电子阅览室、健身房等功能室均在建设装修过程中,预计八月底将全部建设完工。三是大力推进综合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检察信息、宣传、调研工作,今年来共编发检察情况反映28期,被省市两级院采用20篇;调研文章上报市院7篇,市院采用5篇;编发《神农检语》期刊1期。在国家、省、市级、县级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发表各类宣传文章60篇,其中国家级2篇,省级24篇,市级12篇。同时,政务管理、绩效考核、综合治理、文明创建、机关党建、政工人事、档案、机要保密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017年上半年,我院在市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院各业务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院检察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从业务工作上看,对社会矛盾化解、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等延伸服务关注较少;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仍需加强,办理有影响的大要案较少;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群众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从队伍建设上看,“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人力资源配备有待进一步优化;民事行政等法律专业人才缺乏;人员结构呈现“两头重,中间轻”的现象,业务骨干较少,干警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从检察改革上看,入额检察官不足,责任制没有落实基础;司法行政人员和检察辅助人员存在工作量与待遇不匹配现象。从检务保障上看,检察工作中的科技实际应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院将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自觉接受人民监督,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着力加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夯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基础,全面加强和完善各项党的制度建设,全面丰富学习教育活动载体和内容,全面实现党章党纪党规在检察机关得到有效执行。
二是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把司法办案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基本手段。进一步深入推进“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保障和促进“绿色随县”发展。继续狠抓“鄂检十条”工作落实,切实落实“护幼、容错、不赦罪”要求,努力为随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检察环节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社会稳定形势研判和检调对接工作。
三是着力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人才兴检、实干兴院”的工作理念,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努力形成具有随县特色的检察文化。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坚决落实八项规定,全面压实“两个责任”,确保队伍纪律严明,作风优良。
四是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主体地位,全面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统筹推进组织体系、管理模式、工作机制的完善和创新,进一步探索人员的科学合理搭配,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和完善考评机制,建立职责清晰、工作量化、实绩公开的考核评价体系。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和对权力的司法监督。
五是着力提升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建设。认真落实依法治国新要求,坚持不懈推进严格司法、文明司法、公正司法。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全面加强对诉讼各环节的法律监督,着力解决司法不公问题,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通过司法个案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