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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人民检察院二O一六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8-07-02      

随县人民检察院二O一六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建武

2016720

 

随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上半年,随县人民检察院在市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防控风险,补齐短板,服务大局,狠抓业务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检察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随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认真贯彻上级工作部署,不折不扣狠抓各项检察工作落实

今年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队伍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查摆短板、补齐短板”专项活动,结合随县实际,采取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传达精神,统一认识我院高度重视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的各项安排部署,及时召开党组会、干警座谈会、检察官沟通会和全院干警大会,将上级院的工作要求传达给每位干警,确保全体干警在思想上与市院保持高度一致,从行动上自觉服从院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保证各项工作的正确方向。

——各司其职,明确责任我院根据上级机关的各项安排部署,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明确各自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各项工作的开展负总责、负全责、负首责,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抓好落实,承担本部门的第一责任,同时明确各部的责任分工,对检察官办案组实行责任管理和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到组到人,形成“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的工作新格局。

——积极汇报,争取支持今年以来,我院主要领导积极主动向市院及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积极主动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报告和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答复反馈,得到了县人大主要领导的认可。积极主动向各级领导汇报我院在司法责任制改革、提起公益诉讼、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的工作,得到了各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二、主动融入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为随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我院坚持以检察业务为中心,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在服务大局中的作用,努力为随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批捕、起诉工作稳步开展今年来,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114件136人,同比上升26.7%,经依法审查批准逮捕86件103人。不批准逮捕22件26人,不捕率19%。公开审查公安机关报捕案件2件3人,依法纠正漏捕4人(还有9人公安机关正在积极准备报捕)。一是严格执行批捕各项工作机制,注重加强案件质量监控,坚持全面把握逮捕条件,严把“三关”,有效防止错捕,没有出现捕后撤案无罪案件。二是坚持少捕慎捕,切实防范冤假错案,不捕率逐年正常上升。三是慎用附条件逮捕,目前没有使用。四是加强对捕后案件的监督,上半年共向公安机关发送继续侦查文书17份。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82件207人,同比上升21%。其中,依法提起公诉182件203人,同比上升32%,未出现撤回起诉和起诉后判无罪案件,有罪判决率100%;共依法决定不起诉8件17人,不诉率8%;一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35件50人,二次退回补充侦查11件11人;追漏罪3人,追漏犯4人;向法院发出量刑建议98份,采纳率达100%;派员出庭支持公诉166件次;积极向诉讼监督部门移送违法线索,发现并移送线索7件;办理未成年人案件7件8人,不捕1人;办理建院以来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1件2人。一是突出打击重点,办理了多起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如随县首例打击报复证人案件,首例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特大跨国走私烟草的非法经营案等;二是强化未检组织建设,成立未检办案组,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实现未检办案“捕、诉、监、防、维”一体化。三是全面落实特殊检察制度,双向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上半年,我院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1人,开展亲情会见1次,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2件次,对移送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人均开展了社会调查。四是创新活动方式,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关爱教育工作,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5件次。

——不断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今年来,共受理群众举报及市院转、交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2件。其中,启动初查14件21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9件9人,立案侦查渎职犯罪案件2件2人。一是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为重点,突出打击。严肃查处村镇最基层的腐败犯罪,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以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补贴、征地拆迁赔偿等领域为工作重点,深入摸排,重点打击。查办了厉山镇红星社区居委会干部周某、魏某、冯某三人贪污案,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二是积极适应反腐新常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实现反腐司法移送的无缝对接。我院立足检察机关在反腐工作大局中的工作职能,按照省院侦查指挥中心和市院统一部署,承办了袁某行贿案、华某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全体办案人员牢固树立反贪腐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工作中不就案办案,而是综合该案全局,在信息采集、证据收集、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做到尽善尽美,为市院、省纪委所办理的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系列贪腐案件的证据固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按照省、市两级院提出的“以渎查贪、以贪查渎、贪渎并查”的工作思路,坚持“系统查、查系统”的指导思想,积极推进“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加强办案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配合支持,工作成果明显。在我院已办理的贪污贿赂、渎职案件中采取“执法回头看”的方法,就已办案件重点分析渎职犯罪线索,取得较好效果,目前又立案2件2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不断加强,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热点领域,实施重大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项目化管理,对外提供行贿犯罪记录查询128次,查询单位128个,查询个人379人。综合运用宣传教育、预防咨询、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措施,深入开展类案预防、专题预防和系统预防,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预防工作法制化、社会化进程,构建综合性预防体系,深入机关单位、企业、学校举办各类预防专题讲座4场次。积极延伸检察服务触角,建立服务企业、社区检察服务站,通过检务公开、法律咨询、接待来访、受理申诉、职务犯罪举报等形式,拓宽服务工作渠道。

——诉讼监督工作成效显著今年来的诉讼监督工作不断加大力度,创新工作方法,突出监督重点,切实推动诉讼监督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提升了监督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加大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强度。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6件,公安机关已立案15件;认真开展刑事诉讼法律监督调查工作,启动法律监督调查7件,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均得到公安机关的整改和回复;审查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案件22件30人,办理不捕复议案件1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3人。二是加大对刑事审判、执行的监督力度。提出抗诉案件5件5人,市院已全部支持,提请抗诉案件1件1人,市院已采纳;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口头纠正4件;对全县的社区矫正对象建立完善的人员信息台账,联合县司法局深入9个乡镇进行检查,共发现并纠正县法院对社区矫正人员交付执行违法9人,向县法院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发现并纠正县司法局对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8人,向县司法局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进一步完善驻所检察机制,对在押被告人的羁押期限、诉讼时间节点逐一检查,发现并纠正超期羁押2件2人,发送检察建议书2份;依法监督纠正法院对监禁犯交付执行违法6件8人,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检察建议书2份;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件14人,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10份,其中9份建议被办案机关采纳。三是加大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深度。共审查各类民行监督案件8件,其中民事裁判结果监督1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5件,行政审判活动监督1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前置程序1件;积极开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监督公安机关立办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8件10人;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成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6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3件3人。四是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为依托,拓宽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广度,实现全联通、全覆盖。在2013年率先覆盖15家行政执法机关的基础上,覆盖全部行政执法机关的文件正在会签出台。

——案件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一是积极开展文明接待活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3件140人,其中来访44件127人,来信9件13人。二是积极落实带案下访机制和信访积案排查机制,由分管检察长带领院法律顾问深入基层,与案件当事人当面交流,深入实地了解案件情况,并进行释法说理,为依法办理案件、合理化解矛盾打下坚实基础;对近年来办理的信访案件进行逐一排查,对上报的2件信访积案制定具体的化解方案,实行包案领导制,确保信访积案及时得到了化解。三是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十八个举报宣传周活动中,在乡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30余次,印制宣传资料2000余份,受理举报2件;在“公众开放日”活动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非公企业代表共20人,积极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工作,加强内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做好案件评查工作,对2014、2015年度捕后不诉案件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共评查捕后不诉案件10件;加强流程监控,建立流程监控日志,对本院办理的案件进行全程监督,对案卡填录不完善、办案期限预警等进行口头提示45件次,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1件;加强对外移送法律文书的审核工作,对法律文书文字错漏问题进行提示15件,对2件未依规使用电子印章的法律文书退回业务部门处理;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对业务部门开展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进行了巡查、督办,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共计对423件案件开展了风险评估,评估有风险案件23件,制订了处置预案;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42条,重要案件信息4条,公开法律文书178份,受理辩护与代理预约5件。五是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对司法规范化的助推作用。司法警察共履行职责402次,其中执行传唤4人次,执行拘传2人次,协助执行拘留16人次,协助追逃2人次,参与搜查1人次,异地押解犯罪嫌疑人10人次,看管犯罪嫌疑人33人次,送达法律文书334件次,有效维护了检察工作秩序,确保了办案安全。六是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3次,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信息调研宣传工作打开局面今年上半年共编发《随县检察》21期,市院采用信息8篇;调研文章上报市院6篇,采用1篇;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67篇,其中被省级及以上采用15篇、市级以上采用21篇;发表腾讯微博和新浪微博593条,通过“随县人民检察院”公众微信传递检察工作资讯73期187条;编发《神农检语》期刊2期。

三、积极精准作为,延伸工作触角,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今年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市院关于服务非公经济部署要求,立足检察职能在精准发力和落细落小上作文章,强化三项措施,依法全面履职,推动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了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检察长全面负责,党组成员具体落实,业务部门分头推进、协调配合的工作体系。二是开展实地调研。加强与县域非公企业的工作联系,积极深入11家非公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召开4次非公企业家座谈会,80余名企业家代表参与座谈。三是积极争取支持。“鄂检十条”出台后,我院迅速行动,秉持服务保护企业发展理念,出台《随县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五条具体措施”》,积极主动向“县四大家”主要领导汇报,得到县委、县政法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并作重要批示。

——强化司法办案,依法全面履职一是深入开展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各部门充分结合自身检察工作职责,聚焦非公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系统梳理了非公企业关切的相关问题,从4个方面24项工作重点进行细化工作职责,强化问题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形成抓服务、促服务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宽严相济,注重提升办案效果。专项工作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共受理涉及非公企业案件9件9人,一方面严惩了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维护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另一方面认真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对涉案人员社会危险性、羁押必要性等进行客观评估。依法对1名涉嫌犯罪的非公企业法人代表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通过公开审查,依法对1名涉嫌犯罪的非公企业人员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强化机制创新,延伸服务触角一是搭建沟通平台。为进一步拉近检企距离,我院通过检察服务站的建设,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创新服务举措。采取检务公开、法律咨询、接待来访、受理申诉、职务犯罪举报等形式,实现检察机关服务非公企业的“无缝对接”,架起检企密切联系的“连心桥”。目前随县经济开发区、石材企业理事会检察服务站已挂牌成立,检察服务站已开始运行。二是制作非公企业服务卡。为使非公企业更加直接、便捷地了解检察工作职能,我院积极制作非公企业联系卡,印制宣传手册各500余份,详细注明我院服务非公经济的范围、方式,并提供相关人员联络方式,通过受理企业咨询、解答疑难问题等,积极为非公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三是印发“以案说法”专刊。以真实、具体的案例,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分析案情,解析法律,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四是利用综治宣传月、送法进企业、犯罪预防等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在非公企业中加强法治宣传,积极回应非公企业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

四、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按照市院和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院积极动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不断提升检察干警的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龙头作用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党组和检委会议事程序和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二是进一步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班子成员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工作,切实提高了班子成员的领导能力、决策水平和执行力。三是以各项专题教育、专项活动为主要载体,以经常性教育、规范化管理、民主生活批评等为主要手段,切实加强了对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四是优化了领导班子整体结构。

——依托教育培训,补齐“学习”短板一是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种培训。共参加高检院组织培训14人次,参加中央政法委组织培训100余人次,参加省院组织培训27人次,参加市院组织培训80余人次。二是不断创新基层院培训模式。借助青年干警成长工程平台,继续开展青年干警理论素养培训班,拓宽授课范围,创新授课模式。今年上半年共邀请党校教授、相关专业人士授课3次,为全院干警讲授政务礼仪,学习《准则》、《条例》,指导PPT制作。三是借力新媒体,搭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新平台。充分运用检察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搭建起互动学习的新平台,开设“两学一做”学习专栏,不断上传党章、党史、《准则》和《条例》等党规文件、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主流媒体评论员文章等学习内容,方便干警利用碎片时间学习,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全面推进青年干警成长工程青年干警是检察事业发展的生机之源,去年我院成立了青年干警成长工程组织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青年干警成长工程实施意见》,搭建了“学习、实践、交流、展示”四个平台,取得了一些成绩。今年来,我院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和完善青年检察人才的培养机制,全面助推青年干警成长。一是以党建为引领,提升青年干警思想认识水平。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每一名青年党员干部。以团建促党建,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院共青团书记组织20余名青年干警到结对共建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传承雷锋精神。二是以业务建设为中心,提升青年干警履职能力。如组织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每次检委会安排2名青年干警列席,让青年干警亲身体会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过程。今年上半年,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20余人次,为青年干警快速熟练业务、丰富办案经验搭建平台。如围绕全院青年干警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性格特点、优势特长与工作实际、岗位需要的匹配程度,综合考虑个人志愿、现任岗位、曾工作岗位等情况,开展“自主轮岗”活动。今年上半年,有4名青年干警分别到综合管理部进行轮岗。三是以实践为基础,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为提高青年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增强青年干警的沟通交流水平,我院成立青年干警志愿服务队,“爱心妈妈”帮扶组,组织开展公益活动。结合“精准扶贫”工作,青年干警分批次下乡支持慰问,加强与结对帮扶贫困户的联系;赴随县特殊教育学校,看望慰问特校师生;“三八”妇女节和“六一”儿童节,组织青年女干警到何家小学、草店镇和高城镇看望慰问留守儿童和贫困妇女。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及 “送法进校园”活动,先后到随县一中、唐镇、厉山镇等多所学校进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报告会,并赠送法律书籍。四是以兴趣为抓手,充分调动干警参与积极性。青年干警组织管理委员会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青年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制定2016年度青年干警成长活动计划,充分调动青年干警的积极性。为纪念“五四运动”97周年和中国共青团建团94周年,组织30余名青年干警到桃园湖拓展训练基地,开展“勇于超越自我,促进检察发展”为主题的拓展训练,进一步提高了青年干警个体执行能力,提升了集体协作能力,增强了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增强了青年干警的凝聚力、向心力。为进一步推进信息化水平,使青年干警更加熟练掌握办公软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邀请相关专家开展PPT专题制作培训。

五、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服务大局创新发展

今年来,我院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握全局,准确、有序、协调推进检察改革。

——稳步推进“四位一体”改革一是认真做好人、财、物统一上划工作。认真拟定“三定方案”,已经向省院、省编办报送;组织财务人员对我院财物进行清查登记,确定基数,准确及时上报。二是认真做好首次入额检察官工作,首批入额的14名检察官已全部到位。三是认真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工作,目前16名检察官助理、9名书记员、7名司法警察、1名检察技术人员和5名司法行政人员均已到岗。

——顺利完成检察官职务套改和司法警察警员套改工作目前,按照省院的要求,我院30名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5名司法警察的警员的套改工作均已完成,并通过了审核。

——认真落实上级机关部署的其他改革任务一是坚持诉访分离,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立检察长统一指挥、案管部门具体落实、业务部门互相配合的防范和处置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格局。上半年,检察长共接待来访群众、处理群众来信共计23件(次)。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着力构建律师参与涉检信访接访、律师代理申诉、参与信访化解等机制,今年来共邀请律师参与检察机关办理信访案件3件次。积极落实司法救助程序,今年来落实司法救助案件1起。二是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努力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确保办案质量,实现司法公正。案件管理部严把案件受理关,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坚决不予受理。自侦部门已适应从“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办案模式的转变,充分做好立案前的初查工作,弱化了口供对案件侦查的决定作用。批捕公诉部切实加强对关键证据的审查工作,分管检察长亲力亲为,先后2次深入案发现场对关键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三是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强化与人民监督员工作联系,半年来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各类活动4次。

——加强沟通协作,强化同各政法部门联系在依法开展检察改革的同时,主动加强与县直其他政法机关的联系,争取支持与配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建立政法“四长”定期联席会议机制与信息通报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增进政法各家的共识。坚持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今年已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7次。

六、聚焦落实“两个责任”,促进反腐倡廉加强检察监督

今年来,我院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司法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检新要求,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深化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确保检察队伍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深化认识,明确责任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党组书记、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明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系,并对责任予以分解,明确了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入额检察官、党支部书记的责任范围,列出责任清单,确保“两个责任”压力层层传导,不虚化空转、不推诿扯皮。

——加强教育,提高意识坚持标本兼治,把党风廉政教育摆在班子建设和队伍管理的首位,结合检察工作规律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院党组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注重学习效果。坚持做到针对性与预防性相结合,把小事当大事抓,把苗头当隐患抓;坚持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逢会必讲,常抓不懈;坚持正面疏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做到警钟长鸣。

——规范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制度、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干部任职试用期等制度。二是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充分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在事关“三重一大”决策上,全部实行上会讨论、会上研究、集体决策。认真执行收入申报制度、礼品登记上交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对出入境证件、护照的收集统管工作。三是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部门的监管。尤其是对车辆、设备、耗材等实行重点监督、重点管理,对权力运行廉政风险实施动态防控。

——严督实导,加强管理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自觉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教育为先,防患于未然。每半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检务督察,对会务、内务、检务提出明确要求,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坚持“治早病,治未病”。截止目前,开展各类督查15次,公开点名通报批评4次,全院干警工作作风明显得到好转。

上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突出表现在:一是案多人少、人员结构不合理的矛盾依然存在;二是我院首批入额检察官人数较少,不能满足我院检察业务工作需要;三是青年干警工作经验缺乏,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四是人员分类管理后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有继续弱化的趋势;五是部分业务工作仍然存在短板与不足;六是人员的缺乏导致服务非公经济的大局工作有些力不从心;七是“两房”建设债务负担较重;八是现有五部制的架构已不适应我院实际工作的需要。对此,下半年我院将坚持统一思想,强化措施,争取支持,补齐短板,确保存在的问题有所改进,存在的困难有所解决,各项工作有新的突破。

——以开展“查摆短板、补齐短板”专项活动为契机,采取有效、得力的措施切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正视存在自身的问题和不足,保优补短,争取消灭合格。

——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着力点,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全面加强我院三级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和完善各项党的制度建设,全面丰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载体和内容,全面实现留痕管理。

——以争创先进基层检察院、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争创省级文明接待窗口等争创活动为切入点,全面提升干警的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大力加强我院的规范化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以人员分类管理为基础,全面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进一步探索人员的科学合理搭配,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和完善考评机制,建立职责清晰、工作量化、实绩公开的考核评价体系。

——以服务非公经济为重点,全面履行服务经济大局的职能。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把司法办案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基本手段,帮助防范、化解经营法律风险,助推民营经济、个体经济健康发展。